Friday, January 16, 2009

女導遊的辛酸淚

中言(中国报): 異性導遊不宜同房

女導遊與男導遊出差,卻需共處一室,這是不能被接受的,僱主更不能以節省開銷為由,讓男女同事共處一室。
異性同事出差,擁有各自的酒店房間,除了兩性之間的尊重,也是為了避免任何不便,尤其是避免被指性騷擾的可能性問題。
無論是男導遊或女導遊,都是為了公務到外坡出差,僱主有必要提供基本的住宿福利,不是將出差的住宿問題,交由員工處理,或讓員工在不符合福利條件情況下出差。
勿漠視僱員福利
大馬導遊理事會主席梁偉光一針見血地指出,男女導遊共處一室,男導遊面對一定的壓力,即可能被對方指責性騷擾,若有不愉快事情發生,真的百辭莫辯。
導遊理事會已在多年前已向旅遊部反映,可是至今未能解決,部分旅遊公司仍以節省開銷為由,要求男女導遊出差時共處一室,這說明這些僱主漠視僱員福利。
在男女導遊出差時共處一室的課題上,各相關單位不能互相推卸責任,而是應從問題根源著手解決,更不能把導遊住宿問題,推給酒店業者。
影響旅遊業形象
身為僱主,旅遊公司不能逃避僱員福利問題,每趟旅遊行程費用,除卻日常開銷,旅遊公司必須另撥一筆預算,作為男女導遊或司機的住宿費用。
我們認為,旅遊業者應對症下藥,徹底解決導遊住宿問題,讓導遊與司機等安心工作,為遊客提供賓至如歸的旅遊服務。
旅遊業是我國無煙工業,也是我國一大外匯收入來源,如果導遊或司機出差時,都要為住宿問題煩惱擔心,根本無法提供優質的旅遊服務,間接影響我國旅遊業形象。


周美芬:撥雲見日女導遊的辛酸淚

忍氣吞聲多年,希望同業領導可以協助,帶領展開積極爭取,換來的卻是排擠與冷嘲熱諷和另一種形式的變相打壓。
感謝《中國報》對于女導遊事件的跟進報導,讓人看到事件的嚴重性如何又一次被刻意淡化,受訪者的許多言論凸顯他們對女性權益的輕視和妄顧人道,一切以商業利益為依歸的猙獰面目,讓人驚訝馬來西亞的文明是否出了問題?
列舉以下言論和大家共賞:
1)男女同房情況已經減少。
批:只要存有對女性安全與尊嚴構成威脅的可能,就應徹底解決,雖然性騷擾或強姦不一定會發生,但只要一宗就已太多!
2)到現在還沒有收過被逼男女同房的導遊,作出白紙黑字的投訴,所以無法取締。
批:由女導遊協會發出的申訴函件,甚至冒著失去工作的風險代表大家召開記者會的投訴還不算嗎?很多站出來投訴的女導遊,現在已被迫轉換工作,甚至新聞一出,參與的導遊就遭到“封殺”,或連一般女導遊也面對同事的冷嘲熱諷和刁難的辛酸,發此言論者感受得到嗎?
3)只要不是同床,男女同房並沒有問題!
批:我的媽啊!政府規定任何照護中心12歲以上的孩子就得男女分房,甚至分置于不同樓層,你說成年男女同房會沒問題嗎?只是梳洗過程就很不自在了!
4)對于是否有女導遊被逼簽署同意接受男女同房問題的回答是:一般上旅行社會先和導遊說清楚。
批:這句話證明問題的確存在,回答者的心態顯然是“你情我願沒得怨”!然而為了工作而簽署的女導遊,真的心甘情願?
5)如果堅持不同房,旅行社將選擇聘用男導遊,受影響的還是女導遊。
批:你看,威脅意味多濃!仿如旅行社和導遊間只有利益輸送關係,同業間相互依存的伙伴情誼蕩然無存!有正義感的旅行社應群起譴責這種言論,為自己討回公道!
6)提供住宿是酒店的責任,酒店應傚法其他國家提供不同房間:
批:很好奇,為什么導遊住宿問題只和酒店有關?看來雖然馬來西亞專業足球的水平每況愈下,民間的踢球技術反而精進不少。
套一句海南人的話和女導遊們共勉:“不用怕.怕就不來番”。你們今天的爭取的不只是為你們的同業,也將為許許多多遭受不平對待的女性奠定爭取基礎,也是一項教育群眾正視女性權益的奮鬥,馬華婦女組將與你們風雨同路,一起克服,直到迎接勝利!

2 comments:

  1. Thanks DP Chew, Thanks to those really understand the whole picture and the fight from MWTGA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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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因为有你, MWTGA 我们终于可以肯定女性在旅遊業的贡献. 谢谢你们......., 可敬的敢死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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